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
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168-92
主編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部
批準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施行日期:1993年7月1日
關于發布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
旋轉電機施工及驗收規范》
等五項國家標準的通知
建標[1992]911號
根據國家計委計標函(1987)78號、建設部(88)建標字25號文的要求,由能源部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制訂的《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旋轉電機施工及驗收規范》等五項標準,已經有關部門會審,現批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旋轉電機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70-92、《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盤、柜及二次回路結線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71.92、《電氣裝置安裝工程蓄電池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72.92、《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8.92和《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9-92為強制性國家標準,自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施行。原《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中第三篇旋轉電機篇、第四篇盤、柜及二次回路結線篇、第五篇蓄電池篇、第十一篇電纜線路篇及第十五篇接地裝置篇同時廢止。
本標準由能源部負責管理,具體解釋等工作由能源部電力建設研究所負責,出版發行由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負責組織。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修 訂 說 明
本規范是根據國家計委計標函(1987)78號、建設部(88)建標字25號文的要求,由原水利電力部負責主編,具體由能源部電力建設研究所會同有關單位共同編制而成。
在修訂過程中,規范組進行了廣泛的調查研究,認真總結了原規范執行以來的經驗,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廣泛征求了全國有關單位的意見,***后由我部會同有關部門審查定稿。
本規范共分八章和三個附錄。這次修訂的主要內容有:規范的適用范圍有所擴大;增加了電纜橋架施工的要求、電纜防火措施的施工要求;補充了水底電纜敷設的部分內容、機械敷設電纜的部分內容、塑料電纜終端和接頭的制作要求。
本規范執行過程中,如發現需要修改或補充之處,請將意見和有關資料寄送本規范的管理單位能源部電力建設研究所(北京良鄉,郵政編碼n02401),以便今后修訂時參考。
第一章 總則
第1.0.1條 為保證電線路工程的施工質量,促進電纜線路施工技術水平的提高,確保電纜線路安全運行,制定本規范。
第1.0.2條 本規范適用于500KV及以下電力電纜. 控制電纜線路安裝工程的施工及驗收。
礦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電纜線路的安裝工程尚應符合專業規程的有關規定。
第1.0.3條 電線路的安裝應按已批準的設計進行施工。
第1.0.4條 電纜及附件的運輸.保管.應符合本規范要求。當產品有特殊要求時,并符合產品的要求。
第1.0.5條 電纜及其附件在安裝前的保,其保管期限應為一年及以下。當需長期保管時,應符合設備保管的專門規定。
第1.0.6條 采用的電纜及附件,均應符合國家現行技術標準的規定,并應由合格證件。設備應有銘牌。
第1.0.7條 施工中的安全措施,應符合本規范及現行有關安全技術標準及產品的技術文件的規定。對重要的施工項目或工序,尚應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第1.0.8條 與電纜線路安裝有關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于電纜線路安裝有關的建筑物、構筑物的建筑工程質量,應符合現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中的有關規定。
二、電纜線路安裝前,建筑工程應備下列條件:
1、 預埋件符合設計,安裝牢固;
2、 電纜溝、隧道、豎經紀人孔等處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結束;
3、 電纜層、電纜溝、隧道等處的臨時施工設施、模板及建筑廢料等清理干凈,施工用道路暢通,蓋板起全;
4、 電纜線路敷設后,不能再進行的建筑工程工作應結束;
5、 電浪歐排水暢通,電纜室的門窗安裝完畢。
三、電纜線路安裝完畢后投入運行前,建筑工程應完成由于預埋件補遺、開孔、擴孔等需要而造成的建筑工程修飾工作。
第1.0.9條 電纜及其附件安裝用的鋼質禁固件,除地腳螺酸外,應用熱鍍鋅制品。
第1.0.10條 對有抗干擾要求的電纜線路,應按設計要求采取抗干擾措施。
第1.0.11條 電纜線路的施工及驗收,傳本規范的規定執行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
第二章 運輸與保管
第2.0.1條 在運輸裝卸過程中,不應使電纜及電纜盤受到損傷。嚴禁將電纜盤直接由車上推下。電纜盤不應平放運輸、平放貯存。
第2.0.2條 運輸和滾動電纜盤前,須***保證電纜盤牢固,電纜繞緊。充油電纜至壓力油箱間的油管應固定,不得損傷。壓力有相應牢固,壓力指示應符合要求。
滾動時須***順著電纜盤上的箭頭指示或電纜的纏緊方向。
第2.0.3條 電纜及其附件到達現場后,因應按下列要求及時進行檢查:
一、產品的技術文件應齊全。
二、電纜型號、規格、長度應符合訂貨要求,附件應齊全;電纜外觀不贏受損。
三、電纜封端應嚴密。當外觀檢查有懷疑時,應進行受潮判斷或試驗。
四、充油電纜的壓力油相、油管、閥門和壓力表應符合要且完好無損。
第2.0.4條 電纜及其有關材料如不立即安裝,應下列要求貯存:
一、電纜應集中分類存放,并應標明型號、電壓、規格、長度。電纜盤之間應有通道。地基應堅實,當條件限制時,盤下應加墊,存放處不應積水。
二、電終端瓷套在貯存時,應有防止受機械損傷的措施。
三、電纜敷劑的絕緣材料的防潮包裝應密封******,并應根據材料性能和保管要求貯存和保管。
四、防火涂料、包帶、堵料等防火材料,應根據材料系應根據材料性能和保管要求貯存和保管。
五、電籃橋架應分類保管,不得因受力變形。
第2.0.5條 電纜在保管期間,電纜盤及包裝應完好,標志應齊全,封端應嚴密。當有缺陷時,應及時處理。
充油電纜應經常檢查油壓,并作記錄,油壓不得降至***低值。當油壓降至零或出現真空時,應及時處理。
第三章 電纜管的加工與敷設
第3.0.1條 電管不應有穿孔、裂縫和顯著的凹凸不平,內壁應光滑;金屬電纜不應有嚴重銹蝕。硬質塑料管不得用在溫度過高或過低的場所。在易受機械損傷的地方和在受力較大處直埋時,應采取足夠強度的管材。
第3.0.2條 電纜管的加工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管口應無毛刺和尖銳棱角,管口宜做成喇叭形。
二、電纜管在彎制后,不應有裂縫和顯著的凹癟現象,其彎扁程度不應大于管子外徑的10%;電纜管的彎曲半徑不應小于所穿入電纜的***小允許彎曲半徑。
三、金屬電纜管應在外表涂防腐漆或涂瀝青,鍍鋅管鋅層剝落處也應涂以防腐漆。
第3.0.3條 電纜管的內徑與外徑之比不得小于1.5;混凝土管、陶土管、石棉水泥管處應滿足上述要求外,其內徑尚不宜小于100mm.。
第3.0.4條 每根電纜管的彎頭不應超過3個,值較晚不應超過2個。
第3.0.5條 電纜管明復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電纜管應安裝牢固;電纜管支持點間的距離,當設計無規定時,不宜超過3m。
二、當塑料管的直線長度超過30m時,宜加裝伸縮節。
第3.0.6條 電纜管的連接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金屬電纜管連接應牢固,密封應******,兩管口應對準。套接的短套管或帶螺紋的管接頭的長度,不應小于電纜管外徑的2.2倍。金屬電纜管不宜直接對焊。
二、硬質塑料管在套接或插接時,其插入深度宜為管子內徑的1.1~1.8倍。在插接面上應涂以膠合劑粘牢密封;采用套接式套管兩端應封焊。
第3.0.7條 引至設備的電纜管管口位置,應便于與設備連接并不妨礙設備拆裝和進出。并列敷設的電纜管管口應排列整齊。
第3.0.8條 利用電纜的保護鋼管作接地線時,應先焊好接地線;有螺紋的管接頭處,應用跳線焊接,再敷設電纜。
第3.0.9條 敷設混凝土、套圖、石棉水泥等電纜管時,其地基應堅實、平整、不應有沉陷。電纜管的敷設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電纜的埋設深度不應小于0.7m;在人行道下敷設時,不應小于0.5m。
二、電纜管應有不小于0.1%的排水坡度。
三、電纜管連接時,管孔應對準,接縫應嚴密,不得有地下水和泥漿摻入。
第四章 電纜支架的配制與安裝
第4.0.1條 電纜支架的加工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鋼材應平直,無明顯扭曲。下料誤差應在5mm范圍內,切口應無卷邊、毛刺。
二、支架應焊接牢固,無顯著變形。各橫城間的垂直凈距與設計偏差應不大于5mm。
三、金屬電纜支架須***進行防腐處理。位于濕熱、鹽霧以及由化學腐蝕地區時,應根據設計作特殊的防腐處理。
第4.0.2條 電纜支架的層間允許***小距離,當設計無規定時,可采用表4.0.2的規定。單層間凈距不應小于兩倍電纜外徑加10mm,35kv及以上高壓電纜不應小于兩倍電纜外徑加50mm。
第4.0.3條 電纜支架應安裝牢固,橫平豎直;托架支吊架的固定方式應按設計要求進行。各支架的同層橫檔應在同一水平面上,其高低偏差不應大于5mm。托架支吊架沿橋架軸向左右的偏差不應大于10mm。
再有坡度的電浪歐內或建筑物上安裝的電纜支架,應有與電纜溝或建筑物相同的坡度。
電纜支架追上成績***下層子溝頂、樓盤或溝底、地面的距離,當設計無規定時,不宜小于表4.0.3的數值。
電纜支架的層間允許***小距離值(mm) 表4.0.2
|
電纜類型和敷設特征 |
支(吊)架 |
橋架 |
|
控制電纜 |
120 |
200 |
|
電
力
電纜 |
10kv( 除6~10kv交聯聚乙烯絕緣外) |
150~200 |
250 |
|
6~10kv交聯聚乙烯絕緣 |
200~250 |
300 |
|
35kv單芯 |
|
35kv三芯
110kv及以上,每層多于一根 |
300 |
350 |
|
110kv及以上,每層一根 |
250 |
300 |
|
電纜敷設于槽盒內 |
h+80 |
h+100 |
注:h表示超盒外殼高度。
電纜支架***上層及***下層子溝頂、
樓板或溝底、地面的距離(mm) 表4.0.3
|
敷設方式 |
電纜隧道及夾層 |
電纜溝 |
吊架 |
橋架 |
|
***上層子溝頂或樓板 |
300~350 |
15~200 |
150~200 |
350~450 |
|
***下層子溝底或地面 |
100~150 |
50~100 |
— |
100~150 |
第4.0.4條 組裝后的鋼結構豎井,其垂直偏差不應大于其長度的2/1000;支架橫撐的水平誤差不應大于其寬度的2/1000;豎井對角線的偏差不應大于其對角線長度的5/1000。
第4.0.5條 電籃橋架的配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電纜梯架(托盤)、電纜梯架(托盤)的支(吊)架、連接件和附件的質量應符合現行的有關技術標準。
二、電纜梯架(托盤)的規格、值調跨距、防腐類型應符合設計要求。
第4.0.6條 梯架(托盤)在每個支吊上的固定應牢固;梯架(托盤)連接板的螺栓應緊固,螺母應位于梯架(托盤)的外側。
鋁合金梯架在鋼制支吊架上固定時,應有防電化腐蝕的措施。
第4.0.7條 當直線段鋼制電纜橋架超過30m、鋁合金或玻璃鋼制電纜橋架超過15m時,應有伸縮縫,其連接應采用伸縮連接板;電纜橋架跨越建筑物伸縮縫處應設置伸縮縫。
第4.0.8條 電纜橋架轉彎處的轉彎半徑,不應小于該橋架上的電纜***小允許半徑的***大者。
第4.0.9條 電纜支架全長均應有******的接地
第五章 電纜的敷設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5.1.1條 電纜敷設前應按下列要求檢查:
一、電纜通道暢通,排水******。金屬部分的防腐層完整。隧道內照明、通風符合要求。
二、電纜型號、電壓、規格應符合設計。
三、電纜外觀無損傷、絕緣******,當對電纜的密封有懷疑時,應進行潮濕判斷;直埋電纜于水底電纜應經試驗合格。
四、充油電纜的油壓不應低于0.15Mpa;共有閥門應在開啟位置,動作應靈活;壓力表指示應無異常;所有管接頭應無滲漏油;油樣應試驗合格。
五、電纜放線架應防止穩妥,鋼軸的強度和長度應與電纜盤和寬度相配合。
六、敷設前應按設計和實際路徑計算每根電纜的長度,合理安排每盤電纜,減少電纜接頭。
七、在帶電區域敷設電纜,應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第5.1.2條 電纜敷設時,不應損壞電纜溝、隧道、電纜井和人井的防水層。
第5.1.3條 三相四線制系統中應采用四芯電力電纜,不應采用三芯電纜另加一根單芯電纜或以導線、電纜金屬外套作中性線。
第5.1.4條 并聯使用的電力電纜其長度、型號、規格宜相同。
第5.1.5條 電力電纜在終端與接頭附近宜留有備用長度。
第5.1.6條 電纜各支持點的距離應符合設計規定。當設計無規定時,不應大于表5.1.6中所列數值。
電纜各支持點間的距離(mm) 表5.1.6
|
電纜種類 |
敷設方式 |
|
水平 |
垂直 |
|
電
力
電
纜 |
全塑型 |
400 |
1000 |
|
除全塑型外的中低壓電纜 |
800 |
1500 |
|
35kv及以上高壓電纜 |
1500 |
2000 |
|
控制電纜 |
800 |
1000 |
注:全塑型電力電纜水平敷設沿支架能把電纜固定時,支持點的距離允許為800mm。
第5.1.7條 電纜的***小彎曲半徑應符合表5.1.7的規定。
電纜***小彎曲半徑 表5.1.7
|
電纜型式 |
多芯 |
單芯 |
|
控制電纜 |
10D |
|
|
橡皮絕緣
電力電纜 |
無鉛包、鋼鎧護套 |
10D |
|
裸鉛包護套 |
15D |
|
鋼鎧護套 |
20D |
|
聚氯乙烯絕緣電力電纜 |
10D |
|
交聯聚乙烯絕緣電力電纜 |
15D |
20D |
|
油浸紙絕緣電力電纜 |
鉛包 |
30D |
|
鉛包 |
有鎧裝 |
15D |
20D |
|
無鎧裝 |
20D |
|
|
自容式充油(鉛包)電纜 |
|
20D |
注:表中D為電纜外徑。
第5.1.8條 粘性油浸紙絕緣電纜***高點與***低點之間的***大位差,不應超過表5.1.8的規定,當不能滿足要求時,應采用適應于高位差的電纜。
第5.1.9條 電纜敷設時,電纜應人盤的上端引出,不應使電纜在支架上及地面摩擦拖拉。電纜上不得有鎧裝壓扁、電纜絞擰、護層折裂等未消除的機械損傷。
粘性油浸紙絕緣鉛包電力電纜的***大允許敷設位差 表5.1.8
|
電壓(kV) |
電纜護層結構 |
***大允許敷設位差(m) |
|
1
|
無鎧裝 |
20 |
|
鎧裝 |
25 |
|
6~10 |
鎧裝或無鎧裝 |
15 |
|
35 |
鎧裝或無鎧裝 |
5 |
第5.1.10條 用機械敷設電纜時的***大牽引強度宜符合表5.1.10的規定。充油電纜總拉力不應超過27kN。
電纜***大牽引強度(N/mm2) 表5.1.10
|
牽引方式 |
牽引頭 |
鋼絲網套 |
|
受力部位 |
銅芯 |
鋁芯 |
鉛套 |
鋁套 |
塑料護套 |
|
允許牽引強度 |
70 |
40 |
10 |
40 |
7 |
第5.1.11條 機械敷設電纜的速度不宜超過15m/min,110kV及以上電纜或在較復雜路徑上敷設時,其速度應適當放慢。
第5.1.12條 在復雜的條件下用機械敷設大截面電纜進,應進行施工組織設計,確定敷設方法、線盤架設位置、電纜牽引方向,校核牽引力和側壓力,配備敷設人員和機具。
第5.1.13條 機械敷設電纜時,應在牽引頭或鋼絲網套與牽引鋼纜之間裝設防捻器。
第5.1.14條 110kV及以上電纜敷設時,轉彎處的側壓力不應大于3kN/m。
第5.1.15條 油浸紙絕緣電力電纜在切斷后,應將端頭立即鉛封;塑料絕緣電纜應有可靠的防潮封端;充油電纜在切斷后尚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 在任何情況下,充油電纜的任一段都應有壓力油箱保持油壓。
二、 連接油管路時,應排除管內空氣,并采用噴油連接。
三、 充油電纜的切斷處須***高于鄰近兩側的電纜。
四、 切斷電纜進不應有金屬屑及污物進入電纜。
第5.1.16 條 敷設電纜時,電纜允許敷設***低溫度,在敷設前24h內的平均溫度以及敷設現場的溫度不應低于表5.1.16的規定;當溫度低于表5.1.16的規定值時,應采取措施。
電纜允許敷設***低溫度 表5.1.16
|
電纜類型 |
電纜結構 |
允許敷設***低溫度(℃) |
|
油浸紙絕緣
電力電纜 |
充油電纜 |
-10 |
|
其他油紙電纜 |
0 |
|
橡皮絕緣電力電纜 |
橡皮或聚氯乙烯護套 |
-15 |
|
裸鉛套 |
-20 |
|
鉛護套鋼帶鎧裝 |
-7 |
|
塑料絕緣電力電纜 |
|
0 |
|
控制電纜 |
耐寒護套 |
-20 |
|
橡皮絕緣聚氯乙烯護套 |
-15 |
|
聚氯乙烯絕緣聚氯乙烯護套 |
-10 |
第5.1.17 條 電力電纜接頭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并列敷設的電纜,其接頭的位置宜相互錯開。
二、電纜明敷時的接頭,應用托板托置固定。
三、直埋電纜接頭盒外面應有防止機械損傷的保護盒(環氧樹脂接頭盒除外)。位于凍土層內的保護盒,盒內宜注以瀝青。
第5.1.18條 電纜敷設時應排列整齊,不宜交叉,加以固定,并及時裝設標志牌。
第5.1.19條 標志牌的裝設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 在電纜終端頭、電纜接頭、拐彎處、夾層內、隧道及豎井的兩端、人井內等地方,電纜上應裝設標志牌。
二、 標志牌上應注明線路編號。當無編號時,應寫明電纜型號、規格及起迄地點;并聯使用的電纜應有順序號。標志牌的字跡應清晰不易脫落。
三、 標志牌規格宜統一。標志牌應能防腐,掛裝應牢固。
第5.1.20條 電纜的固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下列地方應將電纜加以固定:
1、垂直敷設或超過45°,傾斜敷設的電纜在每個支架上;橋架上每隔2m處;
2、水平敷設的電纜,在電纜首末兩端及轉彎、電纜接頭的兩端處;當對電纜間距有要求時,每隔5~10m處;
3、單芯電纜的固定應符合設計要求。
二、交流系統的單芯電纜或分相后的分相鉛套電纜的固定夾具不應構成閉合磁路。
三、裸鉛(鋁)套電纜的固定處,應加軟襯墊保護。
四、護層有絕緣要求的電纜,在固定處應加絕緣襯墊。
第5.1.21條 沿電氣化鐵路或有電氣化鐵路通過的橋梁上明敷電纜的金屬護層或電纜金屬管道,應沿其全長與金屬支架或橋梁的金屬構件絕緣。
第5.1.22 條 電纜進入電纜溝、隧道、豎井、建筑物、盤(柜)以及穿入管子時,出入口應封閉,管口應密封。
第5.1.23 條 裝有避雷針的照明燈塔,電纜敷設時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的有關要求。
第二節 生產廠房內及隧道、溝道內電纜的敷設
第5.2.1條 電纜的排列,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電力電纜和控制電纜不應配置在同一層支架上。
二、高低壓電力電纜,強電、弱電控制電纜應按順序分層配置,一般情況宜由上而下配置;但在含有35kV以上高壓電纜引入柜盤時,為滿足彎曲半徑要求,可由下而上配置。
第5.2.2條 并列敷設的電力電纜,其相互間的凈距應符合設計要求。
第5.2.3條 電纜在支架上的敷設誚符合下列要求:
一、控制電纜在普通支架上,不宜超過1層;橋架上不宜超過3層。
二、交流三芯電力電纜,在普通支吊架上不宜超過1層;橋架上不宜超過2層。
三、交流單芯電力電纜,應布置在同側支架上,當按緊巾的正三角形排列時,應每隔1m用綁帶扎牢。
第5.2.4條 電纜與熱力管道、熱力設備之間的凈距,平行時不應小于1m,交叉時不慶小于0.5m,當受條件限制時,應采取隔熱保護措施。電纜通道應避開鍋爐的看火孔和制粉系統的防爆門;當受條件限制時,應采取穿管或封閉槽盒等隔熱防火措施。電纜不宜平行敷設于熱力設備和熱力管道的上部。
第5.2.5條 明敷在室內及電纜溝、隧道、豎井內帶有麻護層的電纜,應剝除麻護層,并對其鎧裝加以防腐。
第5.2.6條 電纜敷設完畢后,應及時清除雜物,蓋好蓋板。必要時,尚應將蓋板縫隙密封。
第三節 管道內電纜的敷設
第5.3.1條 在下列地點,電纜應有一定機械強度的保護管或加裝保護罩:
一、電纜進入建筑物、隧道、穿過樓板及墻壁處。
二、從溝道引至電桿、設備、墻外表面或屋內行人容易接近處,距地面調度2m以下的一段。
三、其它可能受到機械損傷的地方。
保護管埋入混凝土地面的深度不應小于100mm;伸出建筑物散水坡的長度不應小于250mm。保護罩根部不應高出地面。
第5.3.2條 管道內部應無積水,且無雜物堵塞。穿電纜時,不得損傷護層,可采用無腐蝕性的潤滑劑(粉)。
第5.3.3條 電纜排管在敷設電纜前,應進行疏通,清除雜物。
第5.3.4條 穿入管中電纜的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交流單芯電纜不得單獨穿入鋼管內。
第四節 直埋電纜的敷設
第5.4.1條 在電纜線路路徑上有可能使電纜受到機械性損傷、化學作用、地下電流、振動、熱影響、腐植物質、蟲鼠等危害的地段,應采取保護措施。
第5.4.2條 電纜埋置深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電纜表面距地面的距離不應小于0.7m。穿越農田時不應小于1m。在引入建筑物、與地下建筑物交叉及繞過地下建筑物處,可淺埋,但應采取保護措施。
二、電纜應埋設于凍土層以下,當受條件限制時,應采取防止電纜受到損壞的措施。
第5.4.3條 電纜之間,電纜其它管道、道路、建筑物等之間平行和交叉時的***小凈距,應符合表5.4.3的規定。嚴禁將電纜平行敷設于管道的上方或下方。特殊情況應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電力電纜間及其與控制電纜間或不同使用部門的電纜間,當電纜穿管或用隔板隔開時,平行凈距可降低為0.1m。
二、電力電纜間、控制電纜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不同使用部門的電纜間在交叉點前后1m范圍內,當電纜穿入管中或用隔板隔開時,其交叉凈距可降為0.25m。
三、電纜與熱管道(溝)、熱力設備或其它管道(溝)、可燃氣體及易燃液體管道(溝)、熱力設備或其它管道(溝)之間,雖凈距能滿足要求,但檢修管路可能傷及電纜時,在交叉點前后1m范圍內,尚應采取保護措施;當交叉凈距不能滿足要求時,應將電纜穿入管中,其凈距可減為0.25m。
四、電纜與熱管道(溝)及熱力設備平行、交叉時,應采取隔熱措施,使電纜周圍土壤的溫升不超過10℃。
五、當直流電纜與電氣化鐵路路軌平行、交叉其凈距不能滿足要求時,應采取防電化腐蝕措施。
電纜之間,電纜與管道、道路、建筑物之間平行和交叉時的*** 小凈距(m) 表5.4.3
|
項目 |
***小凈距(m) |
|
平行 |
交叉 |
|
電力電纜間及其與控制電纜 |
0.10 |
0.50 |
|
0.25 |
0.50 |
|
控制電纜間 |
- |
0.50 |
|
不同作用部門的電纜間 |
0.50 |
0.50 |
|
熱管道(管溝)及熱力設備 |
2.00 |
0.50 |
|
油管道(管溝) |
1.00 |
0.50 |
|
可燃氣體及易燃液體管道(溝) |
1.00 |
0.50 |
|
其它管道(管溝) |
0.50 |
0.50 |
|
鐵路 |
3.00 |
1.00 |
|
電氣化鐵路路軌 |
交流 |
3.00 |
1.00 |
|
直流 |
10.0 |
1.00 |
|
公路 |
1.50 |
1.00 |
|
城市街道路面 |
1.00 |
0.70 |
|
桿基礎(邊線) |
1.00 |
- |
|
建筑物基礎(邊線) |
0.60 |
- |
|
排水溝 |
1.00 |
0.50 |
注:①電纜與公路平行的凈距,當情況特殊時可酌減;
②當電纜穿管或者其它管道有保溫層等防護設施時,表中凈距應從管壁或防護設施的外壁算起。
第5.4.4條 電纜與鐵路、公路、城市街道、廠區道路交叉時,應敷設于堅固的保護管或隧道內。電纜管的兩端宜伸出道路路基兩邊各2m;伸出排水溝0.5m;在城市街道應伸出車道路面。
第5.4.5條 直埋電纜的上下部應鋪以不小于100mm厚的軟土或沙層,并加蓋保護板,其覆蓋寬度應超過電纜兩側各50mm,保護板可采用混凝土蓋板或磚塊。
軟土或沙子中不應有石塊或其它硬質雜物。
第5.4.6條 直埋電纜在直線段每隔50~100m處、電纜接頭處、轉彎處、進入建筑物等處,應設置明顯的方位標志或標樁。
第5.4.7條 直埋電纜回填土前,應經隱蔽工程驗收合格。回填土應分層夯實。
第五節 水底電纜的敷設
第5.5.1條 水底電纜應是整根的。當整根電纜超過制造廠的制造能力時,可采用軟接頭連接。
第5.5.2條 通過河流的電纜,應敷設于河床穩定及河岸很少受到沖損的地方。在碼頭、錨地、港灣、渡口及有船停泊處敷設電纜時,須***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當條件允許時,應深埋敷設。
第5.5.3條 水底電纜的敷設,須***平放水底,不得懸空。當條件允許時,宜埋入河床(海底)0.5m以下。
第5.5.4條 水底電纜平行敷設時的間距不宜小于***高水位水深的2倍;當埋入河床(海底)以下時,其間距按埋設方式或埋設機的工作活動能力確定。
第5.5.5條 水底電纜引到岸上的部分應穿管或加保護蓋板等保護措施,其保護范圍,下端應為***低水位時船擱淺及撐篙達不到之處;上端高于***高洪水位。在保護范圍的下端,電纜應固定。
第5.5.6條 電纜線路與小河或小溪交叉時,應穿管或埋在河床下足夠深處。
第5.5.7條 在岸邊水底電纜與陸上電纜連接的接頭,應裝有錨定裝置。
第5.5.8條 水底電纜的敷設方法、敷設船只的選擇和施工組織的設計,應按電纜的敷設長度、外徑、重量、水深、流速和河床地形等因素確定。
第5.5.9條 水底電纜的敷設,當全線采用盤裝電纜進,根據水域條件,電纜盤可放在岸上或船上。敷設時可用浮筒浮托,嚴禁使電纜在水底拖拉。
第5.5.10條 水底電纜不能盤裝時,應采用散裝敷設法。其敷設程序應先將電纜圈繞在敷設船倉內,再經倉頂高架、滑輪、剎車裝置到入水槽下水,用拖輪綁拖,自航敷設或用鋼纜牽引敷設。
第5.5.11條 敷設船的選擇,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 船倉的容積、甲板面積、穩定性等應滿足電纜長度、重量、彎曲半徑和作業場所等要求。
二、 敷設船應配有剎車裝置、張力計量、長度測量、入水角、水深和導航、定位等儀器,并配有通訊設備。
第5.5.12條 水底電纜敷設應在小潮汛、憩流或枯水期進行,并應視線清晰,風力小于五級。
第5.5.13 條 敷設船上放線架應保持適當的退扭高度。敷設時根據水的深淺控制敷設張力,應使其入水角為30°~60°;采用牽引頂推敷設時,其速度宜為20~30m/min;采用拖輪或處航牽引敷設時,其速度宜為90~150m/min。
第5.5.14條 水底電纜敷設時,兩岸應按設計設立導標。敷設時應定位測量,及時糾正航線和校核敷設長度。
第5.5.15條 水底電纜引到岸上時,應將余線全部浮托在水面上,再牽引至陸上。浮托在水面上的電纜應按設計路徑沉入水底。
第5.5.16條 水底電纜敷設后,應作潛水檢查,電纜應放平,河床起伏處電纜不得懸空。并測量電纜的確切位置。在兩岸須***按設計設置標志牌。
第六條 橋梁上電纜的敷設
第5.6.1條 木橋上的電纜應穿管敷設。在其它結構的橋上敷設的電纜,應在從行道上高級電纜溝或穿入由耐火材料制成的管道中,在人不易接觸處,電纜可在橋上裸露敷設,但應采取避免太陽直接照射的措施。
第5.6.2條 懸吊架設的電纜與橋架構之間凈距不應小于0.5m。
第5.6.3條 在經常受到震動的橋梁上敷設的電纜,應有防震措施。橋墩兩端和伸縮縫處的電纜,應留有松弛部分。
第六章 電纜終端和接頭的制作
第一節 一般規定和準備工作
第6.1.1條 電纜終端與接頭的制作,應由經過培訓的熟悉工藝的人員進行。
第6.1.2條 電纜終端及接頭制作時,應嚴格遵守制作工藝規程;充油電纜尚應遵守油務及真空工藝等有關規程的規定。
第6.1.3條 在室外制作6kV及以上電纜終端與接頭時,其空氣相對濕度宜為70%及以下;當濕度大時,可提高環境溫度或加熱電纜。110kV及以上高壓電纜終端與接頭施工時,應搭臨時工棚,環境濕度應嚴格控制,溫度宜為10~30℃。制作塑料絕緣電力電纜終端與接頭時,應防止塵埃、雜物落入絕緣內。嚴禁在霧或雨中施工。
在室內及充油電纜施工現場應備有消防器材。室內或遂道中施工應有臨時電源。
第6.1.4條 35kV及以下電纜終端與接頭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 型式、規格應與電纜類型如電壓、芯數、截面、護層結構和環境要求一致。
二、 結構應簡單、緊湊,便于安裝。
三、 所用材料、部件應符合技術要求。
四、 主要性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額定電壓26/35kV及以下電力電纜附件基本性能要求》的規定。
第6.1.5條 采用的附加絕緣材料除電氣性能應滿足要求外,尚應與電纜本體絕緣具有相容性。兩種材料的硬度、膨脹系數、抗張強度和斷裂伸長率等物理性能指標應接近。橡塑絕緣電纜應采用彈性大、粘接性能好的材料作為附加絕緣。
第6.1.6條 電纜線芯連接金具,應采用符合標準的連接管和接線端子,其內徑應與電纜線芯緊密配合,間隙不應過大;截面宜為線芯截面的1.2~1.5倍。采用壓接時,壓接鉗和模具應符合規格要求。
第6.1.7條 控制電纜在下列情況下可有接頭,但須***連接牢固,并不應受到機械拉力。
一、當敷設的長度超過其制造長度時。
二、須***延長已敷設竣工的控制電纜時。
三、當消除使用中的電纜故障時。
第6.1.8條 制作電纜終端和接頭前,應熟悉安裝工藝資料,做好檢查,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 電纜絕緣狀況******,無受潮;塑料電纜內不得進水;充油電纜施工前應對電纜本體、壓力箱、電纜油桶及紙卷桶逐個取油樣,做電氣性能試驗,并應符合標準。
二、 附件規格應與電纜一致;零部件應齊全無損傷;絕緣材料不得受潮;密封材料不得失效。殼體結構附件應預先組裝,清潔內壁;試驗密封,結構尺寸符合要求。
三、 施工用機具齊全,便于操作,狀況清潔,消耗材料齊備。清潔塑料絕緣表面的溶劑宜遵循工藝導則準備。
四、 必要時應進行試裝配。
第6.1.9條 電力電纜接地線應采用銅絞線或鍍錫銅編織線,其截面面積不應小于表6.1.9的規定。110kV及以上電纜的截面面積應符合設計規定。
電纜終端接地線截面 表6.1.9
|
電纜截面(mm2) |
接地線截面(mm2) |
|
120及以下 |
16 |
|
150及以下 |
25 |
第6.1.10條 電纜終端與電氣裝置的連接,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母線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的有關規定。
第二節 制作要求
第6.2.1條 制作電纜終端與接頭,從剝切電纜開始應連續操作直至完成,縮短絕緣暴露時間。剝切電纜時不應損傷線芯和保留的絕緣層。附加絕緣的包繞、裝配、熱縮等應清潔。
第6.2.2條 充油電纜線路有接頭時,應先制作接頭;兩端有位差時,應先制作低位終端頭。
第6.2.3條 電纜終端和接頭應采取加強絕緣、密封防潮、機械保護等措施。6kV及以上電力電纜的終端和接頭,尚應有張改善電纜屏蔽端部電場集中的有效措施,并應確保外絕緣相間和對地距離。
第6.2.4條 35kV及以下電纜在剝切線芯絕緣、屏蔽、金屬護套時,線芯沿絕緣表面至***近接地點(屏蔽或金屬護套端部)的***小距離應符合表6.2.4的要求。
電纜終端和接頭中***小距離 表6.2.4
|
額定電壓(kV) |
***小距離(mm) |
|
1 |
50 |
|
6 |
100 |
|
10 |
125 |
|
35 |
250 |
第6.2.5條 塑料絕緣電纜在制作終端頭和接頭時,應******清除半導電屏層。對包帶石墨屏蔽層,應使用溶劑擦去碳跡;對擠出屏蔽層,剝除時不得損傷絕緣表面,屏蔽端部應平整。
第6.2.6條 三芯油紙絕緣電纜應保留統包絕緣25mm,不提損傷。剝除屏蔽碳黑紙,端部應平整。彎曲線芯時應均勻用力,不應操作絕緣紙;線芯彎曲半徑不應小于其直徑的10倍。包纏或灌注、填充絕緣材料時,應消除線芯分支處的隙。
第6.2.7條 充油電纜終端和接頭包繞附加絕緣時,不得******關閉壓力箱。制作中和真空自理時,從電纜中滲出的油應及時排出,不得積存在瓷套或殼體內。
第6.2.8條 電纜線芯連接時,應除去線芯和連接管內壁油污及氧化層。壓接模具與金具應配合恰當。壓縮比應符合要求。壓接后應半端子或連接管上的凸痕修理光滑,不得殘留毛刺。采用錫焊連接銅芯,應使用中性焊錫膏,不得燒傷絕緣。
第6.2.9條 三芯電力電纜接頭兩側電纜的金屬屏蔽層(或金屬套)、鎧裝層應分別連接******,不得中斷,跨接線的截面不應小于本規范表6.1.8接地線截面的規定。直埋電纜接頭的金屬外殼及電纜的金屬護層應做防腐處理。
第6.2.10條 三芯電力電纜終端處的金屬護層須***接地******;塑料電纜每相銅屏蔽和鋼鎧應錫焊接地線。電纜通過零序電流互感器時,電纜金屬護層和接地線應對地絕緣,電纜接地點在互感器以下時,接地線應直接接地;接地點在互感器以上時,接地線應穿過互感器接地。
第6.2.11條 裝配、組合電纜終端和接頭時,各部件間的配合或搭接處須***采取堵漏防潮和密封措施。鉛包電纜鉛封時應擦去表面氧化物;搪鉛時間不宜過長,鉛封須***密實無氣孔。充油電纜的鉛封應分兩次進行,第一次封堵油,第二次成形和加強,高位差鉛封應用環氧樹脂加固。
塑料電纜宜采用自粘帶、粘膠帶、膠粘劑(熱熔膠)等方式密封;塑料護套表面應打毛,粘接表面應用溶劑除去油污,粘接應******。
電纜終端、接頭及充油電纜供油管路均不應有滲漏。
第6.2.12條 充油電纜供油系統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 供油系統的金屬油管與電纜終端間應有絕緣接頭,其絕緣強度不低于電纜外護層。
二、 當每相設置多臺壓力箱時,應并聯連接。
三、 每相電纜線路應裝設油壓監視或報警裝置。
四、 儀表應安裝牢固,室外儀表應有防雨措施,施工結束后應進行整定。
五、 調整壓力油箱的油壓,使其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超過電纜允許的壓力范圍。
第6.2.13條 電纜終端上應有明顯的相色標志,且應與系統的相位一致。
第6.2.14條 控制電纜終端可采用一般包扎,接頭應有防潮措施。
第七章 電纜的防火與阻燃
第7.0.1條 對易受外部影響著火的電纜密集場所或可能著火蔓延而釀成嚴重事故的電纜回路,須***按設計要求的防火阻燃措施施工。
第7.0.2條 電纜的防火阻燃尚應采取下列措施:
一、 在電纜穿過豎井、墻壁、樓板或進入電氣盤、柜的孔洞處,用防火堵料密實封堵。
二、 在重要的電纜溝和隧道中,按要求分段或用軟質耐火材料設置阻火墻。
三、 對重要回路的電纜,可單獨敷設于專門的溝道中或耐火封閉槽盒內,或對其施加防火涂料、防火包帶。
四、 在電力電纜接頭兩側及相鄰電纜2~3m長的區段施加防火涂料或防火包帶。
五、 采用耐火或阻燃型電纜。
六、 設置報幕和滅火裝置。
第7.0.3條 防火阻烯材料須***經過技術或產品鑒定。在使用時,應按設計要求和材料使用工藝提出施工措施。
第7.0.4條 涂料應按一定濃度稀釋,攪拌均勻,并應順電纜長度方向進行涂刷,涂刷厚度或次數、間隔時間應符合材料使用要求。
第7.0.5條 包帶在繞包時,應拉緊密實,纏繞層數或厚度應符合材料使用要求。繞包完畢后,每隔一定距離應綁扎牢固。
第7.0.6條 在封堵電纜孔洞時,封堵應嚴實可靠,不應有明顯的裂縫和可風的孔隙,孔洞較大者應加耐火襯板后再進行封堵。
第7.0.7條 阻火墻上的防火門應嚴密,孔洞應封堵;阻火墻兩側電纜應施加防火包帶或涂料。
第八章 工程交接驗收
第8.0.1條 在驗收時,應按下列要求進行檢查:
一、 電纜規格應符合規定;排列整齊,無機械損傷;標志牌應裝設齊全、正確、清晰。
二、 電纜的固定、彎曲半徑、有, 關距離和單芯電力電纜的金屬護層的接線、相序排列等應符合要求。
三、 電纜終端、電纜接頭及充油電纜的供油系統應安裝牢固,不應有滲漏現象;充油電纜的油壓及表計整定值應符合要求。
四、 接地應******;充油電纜及護層保護器的接地電阻應符合設計。
五、 電纜終端的相色應正確,電纜支架等的金屬部件防腐層應完好。
六、 電纜溝內應無雜物,蓋板齊全,隧道內應無雜物,照明、通風、排水等設施應符合設計。
七、 直埋電纜路徑標志,應與實際路徑相符。路徑標志應清晰、牢固,間距適當,且應符合第5.4.6條的要求。
八、 水底電纜線路兩岸,禁錨區內的樗和夜間照明裝置應符合設計。
九、 防火措施應符合設計,且施工質量合格。
第8.0.2條 隱蔽工程應在施工過程中進行中間驗收,并作好簽證。
第8.0.3條 在驗收時,應提交下列資料和技術文件:
一、電纜線路路徑的協議文件。
二、設計資料圖紙、電纜清冊、變更設計的證明文件和竣工圖。
三、直埋電纜輸電線路的敷設位置圖,比例宜為1:500。地下管線密集的地段不應小于1:100,在管線稀少、地形簡單的地段可為1:1000;平行敷設的電纜線路,宜合用一張圖紙。圖上須***標明各線路的相對位置,并有標明地下管線的剖面圖。
四、制造廠提供的產品說明書、試驗記錄、合格證件及安裝圖紙等技術文件。
五、隱蔽工程的技術記錄。
六、電纜線路的原始記錄:
1.電纜的型號、規格及其實際敷設總長度及分段長度,電纜終端和接頭的型式及安裝日期;
2.電纜終端和接頭中填充的絕緣材料名稱、型號。
七、試驗記錄。
附件一 本規范名詞解釋
本規范名詞解釋 附表1.1
|
本規范用名詞 |
解釋 |
|
金屬護套 |
鉛護套和鋁護套的統稱 |
|
鎧 裝 |
起徑向加強作用的金屬帶、起縱向加強作用的金屬絲紡稱為鎧裝 |
|
金屬護層 |
金屬護套和鎧裝的統稱。有時亦單獨把金屬護套或鎧裝稱為金屬護層 |
|
電纜終端 |
安裝在電纜末端,以使電纜與其它電氣設備或架空輸電線相連接,并維持絕緣直至連接點的裝置,稱為電纜終端 |
|
電纜接頭 |
連接電纜與電纜的導體、絕緣、屏蔽層和保護層,以使電纜線路連續的裝置稱為電纜接頭 |
|
電纜支架 |
電纜敷設就位后,用于支撐電纜的裝置統稱為電纜支架,包括普通支架和橋架 |
|
電纜橋架 |
由托盤(托槽)或梯架的直線段、非直線段、附件及支吊架等組合構成,用以支撐電纜具有連續的剛性結構系統 |
附錄二 側壓力和牽引力的常用計算公式
一、側壓力P=T/R
式中P——側壓力(N/m);
T——牽引力(N);
R——彎曲半徑(m)。
二、水平直線牽引 T=9.8μWL
三、傾斜直線牽引 T1=9.8WL(μcosθ1+sinθ1)
T2=9.8WL(μcosθ1-sinθ1)
四、水平彎曲牽引 T2=T1eμθ
五、垂直彎曲牽引
1.凸曲面
T2=9.8WR[(1-μ2)sinθ
+2μ(eμθ-cosθ)]/(1+μ2)+T1 eμθ
T2=9.8WR[2μsinθ
+ (1-μ2) (eμθ-cosθ)]/(1+μ2)+T1 eμθ
2.凹曲面
T2= T1 eμθ-9.8WR[(1-μ2)sinθ
+2μ(eμθ-cosθ)]/(1+μ2)
T2= T1 eμθ-9.8WR[2μsinθ
+ (1-μ2) (eμθ-cosθ)]/(1+μ2)
式中T——牽引力(N);
μ——摩擦系數(見附表2.1);
W——電纜每米重量(kg/m);
L——電纜長度(m);
θ1——電纜作直線傾斜牽引時的傾斜角(rad);
θ——彎曲部分的圓心角(rad);
T1——彎曲前牽引力(N);
T2——彎曲后牽引力(N);
R——電纜彎曲時的半徑(m)。
各種牽引條件下的摩擦系數 附表2.1
|
牽引條件 |
摩擦系數 |
|
鋼管內 |
0.17~0.19 |
|
塑料管內 |
0.4 |
|
混凝土管,無潤滑劑 |
0.5~0.7 |
|
混凝土管,有潤滑劑 |
0.3~0.4 |
|
混凝土管,有水 |
0.2~0.4 |
|
滾輪上牽引 |
0.1~0.2 |
|
砂中牽引 |
1.5~3.5 |
注:混凝土管包括石棉水泥管。
附錄三 本規范用詞說明
一、為便于在執行本規范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 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
正面詞采用“須***”;
反面詞采用“嚴禁”。
2. 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應”;
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3. 表示允許稍在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這們做的:
正面高速采用“宜”或“可”;
反面詞采用“不宜”。
二、條文中規定應按其它有關標準、規范執行時,寫法為“應符合……的規定”或“應按……執行”。
附加說明
本規范主編單位、參加單位
和主要起草人名單
主編單位:能源部電力建設研究所
參加單位:能源部武漢高壓研究所
上海電力局電纜工程處
能源部武漢超高壓輸變電建設公司
西北電力建設第一工程公司
主要起草人:袁淳智 范慈生 王少華 楊家驤 王曉軍
馬長瀛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
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規范
GB 50168-92
條 文 說 明
前 言
根據國家計委計標函(1987)78號、建設部(88)建標字25號文的要求,由原水利電力部負責主編,具體由能源部電力建設研究所會同有關單位共同修訂的《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8-92,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1992年12月16日以建標[1992]911號文批準發布。
為方便廣大設計、施工、科研、學校等有關單位人員在使用本規范時能正確理解和執行條文規定,《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規范》編制組根據國家計委關于編制標準、規范條文說明的統一要求,按《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規范》的章、節、條順序,編制了《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規范條文說明》,供有關部門和單位參考。在使用中如發現本條文說明有欠妥之處,請將意見直接函寄本規范的管理單位:能源部電力建設研究所(北京良鄉,郵政編碼:102401)。
本《條文說明》僅供國內有關部門和單位執行本規范時使用。
第一章 總則
第1.0.1條 本條扼要說明了制訂本規范的目的。
第1.0.2條 根據電纜工業發展的狀況及使用部門的要求,上前我國已有能力生產500kV充油電纜,實際應用也已有一條差異,故本規范將適用電壓等級定為500kV及以下。
對于特殊用途的電纜,如礦用、船用、冶金及化工等用的電纜,其結構、性能、安裝場所均有其特殊性,本規范不可能都給予明文規定,因此提出“尚應符合專業規程的有關規定”。
第1.0.4條 由于電纜品種繁多,其結構特征,電氣、物理、機械性能各異,因此雖然在運輸、保管方面有很多相似之處,但少部分在運輸保管方面也有特殊要求。本規范只能對常用有共性的運輸保管要求做出規定。對有特殊要求的運輸、保管條件應按產品要求執行。
第1.0.7條 本規范是以質量標準和主要工藝要求為主的,現行的安全技術規程也只是一般性規定,二者對于專業性和施工都不可能面面俱到,規定得非常齊全;同時由于電纜工業的發展,新的施工工藝及施工方法不斷采用,施工環境也各不相同。因此,要求除應遵守本規范及現行各種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外,對重要的施工工序、施工方法,還應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
第1.0.8條 與電纜線路安裝有關的建筑物、構筑物工程的施工質量除應符合國家現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的有關規定外,還應滿足電纜施工要求。其中包括預埋件的施工質量,按工序要求施工的工作,電纜敷設前溝道的清潔和安全保障,電纜敷設后防損壞、防水浸設施等。否則建筑工程質量不能保證,也影響電纜施工。
第1.0.9條 對電纜及附件安裝所用的鋼制緊固件,根據現有條件和市場供應情況,除地腳螺栓外,應采用熱鍍鋅制品,從而保證防腐蝕要求。地腳螺栓可按設計要求自行加工或采購成品。
熱鍍鋅為上前常用鍍鋅工藝,尤其是對鋼制螺栓使用熱鍍鋅比電鍍鋅和噴鍍更為廣泛、實用,效果也好。故此規范統一規定為熱鍍鋅。
第1.0.10條 電纜的抗干擾問題,目前已被提到足夠重視的程度,尤其是對控制、保護、測量、計算機等系統使用的電纜。抗干擾措施在設計時應有嚴格要求,如選用屏蔽電纜、加強接地等。因此在電纜有抗干擾措施時,應在電纜施工各工序按設計要求認真完成這些措施,并保證施工質量。
第1.0.11條 除本規范中所提及應遵守有關“接地”、“試驗”、“母線”中的有關規定和產品的技術條件。
第二章 運輸與保管
第2.0.1條 本條不敘述具體運輸方法,因各地、各部門運輸工具、道路及施工經驗不同,不強調用同一種運輸方法。但不論用何種方法運輸,均以“不應使電纜及電纜盤受到損傷”為目的。
第2.0.2條 盤裝電纜在運輸和滾動前應檢查其盤的牢固性。因從出廠到工地、工地至各使用場所是經過多次滾動和倒運,若運輸和滾動方式不當或電纜盤質量不好,以致盤變形松散,會引起電纜損壞或油管破裂。對充油電纜油管的保護,應在運輸滾動過程中檢查是是否漏油,壓力油箱是否固定牢固,壓力指示是否符合要求等。否則電纜因漏油、壓力降低會造成電纜受潮以致不能使用。
第2.0.3條 電纜及其附件到達現場且,除應按一般常規要求進行檢查外,對充油電纜由于施工單位較少或沒施工過,因此要求電纜及其附件(壓力油箱、油管、閥門和壓力表)符合要求且完好無損。
充油電纜附件完好無損表現為壓力油箱油管無裂紋、油無滲漏、油壓及其表計指示符合正常壓力;閥門關閉靈活,且應在開啟位置,使壓力油箱與電纜油路相通;電纜本體油無滲漏,封端密封******。
第2.0.4條 電纜本體、附件及有關材料的存放、保管,原則上應符合產品貯存保管要求。
一、 為方便電纜的使用,存放時應按電壓等級、規格等分類存放,盤間留有通道以便人員或運輸工具通過。為保證電纜在存放進的質量,存放場所應地基堅實且易于排水,電纜盤應完好而不腐爛。
二、 電纜終端瓷套,無論存放于室內、室外,都易受外部機械損傷而使瓷件遭受破損,嚴重和致使報廢,因此要求所有瓷件在存放時,尤其是大型瓷套,都應有防機械操作的措施(放于原包裝箱內;用泡沫塑料、草袋、木料等圍遮包牢)。
三、 電纜終端和接頭在出廠時,對其某些部件、材料都采用防潮包裝,如充油電纜終端頭和接頭浸于油中部件、環氧樹脂部件等,一般用塑料袋密封包裝;電容餅、繞包的絕緣紙浸油用容器密封運輸。因此它們到現場后,應檢查其密封情況,并存放在干燥的室內保管,以防止貯運過程中密封破壞而受潮。
四、 防火涂料、包帶、堵料等防火材料在施工經驗尚不成熟時,其貯存保管一定要嚴格按廠家的產品技術性要求(包裝、溫度、時間、環境等)保管、存放,否則會使材料失效、報廢。
五、 電纜橋架暫時不能安裝時,在保存場所一定要分類輕碼輕放,不得摔打,以防變形和防腐層損壞,影響施工和橋架質量。在有腐蝕的環境,還應有防腐蝕的措施。一經發現有變形和防腐層損壞,應及時自理后再存放。
第2.0.5條 電纜在保管期間,有可能出現電纜盤變形、盤上標志模糊、電纜封端滲漏、鋼鎧銹蝕等,此時應視其發生缺陷的部位和程度及時自理并作好記載,以保證電纜質量的完好性。對充油電纜,由于其充油的特殊性,在檢查時,應記錄油壓、環境溫度和封端情況,有條件時可加裝油壓報警裝置,以便及時發現漏油。當油壓降至零時,電纜內部易滾動,會使空氣和水分在電纜內部竄動給處理帶來麻煩,故在未處理前嚴禁滾動。
第三章 電纜管的加工與敷設
第3.0.1 條 本條提出了對電纜管的基本要求。目前使用的電纜管的種類有:鋼管、鑄鐵管、硬質聚氯乙烯管、陶土管、混凝土管、石棉水泥管等。其中鑄鐵管、陶土管、混凝土管、石棉水泥管用作排管,有些供電部門也采用硬質聚氯乙烯管作為短距離的排管。
硬質聚氯乙烯管因質地較脆,根據《硬聚氯乙烯管材》(SG78-74)和《塑料管道工程設計與施工》中的要求,硬質聚氯乙烯管在敷設時的溫度不宜低于0℃,在使用過程中不受碰撞的情況下,可不受此限制。***高使用溫度不應超過50~60℃。在易受機械碰撞的地方也不宜使用。
第3.0.2條 對本條的規定說明如下:
一、 管口打去棱角、毛刺是為了防止在穿電纜時劃傷電纜。有時管口做成喇叭形也是必要的,可以減小直埋管在沉陷時管口處對電纜的剪切力。
二、 電纜管在彎制時,如彎扁程度過大,將減小電纜管的有效管徑,造成穿設電纜困難。
三、 對電纜管進行防腐處理是為了增加使用壽命。
第3.0.4條 在敷設電纜管進應盡量減少彎頭。在有些工程如發電廠廠房內,由于各種原因一根電纜管往往需要分幾次來敷設,彎頭增多造成穿設電纜困難;對于較大截面的電纜不允許有彎頭。考慮到上述情況,本條規定“彎頭不應超過3個,直角彎不應超過2個”,當實際施工中不能滿足要求時,可采用內徑較大的管子或在適當部位設置拉線盒,以利電纜的穿設。
第3.0.5條 借鑒國外電纜敷設的經驗,目前國同內逐漸采用電纜橋架和明管敷設電纜。如某工程,由電纜橋架上引出的電纜都采用明管穿設。在我國鋼鐵企業廠房內也多有采用穿管敷設的。明敷管用卡子固定較為美觀,且在需要拆卸時方便拆卸。電纜管的支持點間距當有設計時應按照設計,無設計時不應超過本條的數值。
硬質聚氯乙烯管的熱膨脹系數約為80×10-6m/m℃,比鋼管大5~7倍,如一根30m條的管子,當其溫度改變40℃時,則其長度變化為:0.08×30×40=96mm。
因此,沿建筑結構表面敷設時,要考慮溫度變化引起的伸縮(當管路有彎曲部分時有一定的補償作用)。根據原建工部《安裝標準圖集》中的規定,建議管路直線部分超過30m時,宜每隔30m加裝一個伸縮節。
第3.0.6條 鋼管的連接采用短管套接時,施工簡單方便,采用管接頭螺紋連接則較美觀。無論采用哪一種方式均應保證牢固、密封。要求短管和管接頭的長度不小于電纜管外徑的2.2倍,是為了保證電纜管連接后的強度,這是根據施工單位的意見確定的。
金屬電纜管直接對焊可能在接縫內部出現疤瘤,穿電纜時會損傷電纜,故要求不宜直接對焊。
硬質塑料管采用短管套接或插接時,在接觸面上均需涂以膠合劑,以保證連接牢固可靠、密封******。
第3.0.8條 為避免在電纜敷設后焊接地線時燒壞電纜,故要求先焊接地線。有絲扣的管接頭處用跳線焊接是為了接地可靠。
第3.0.9條 要求地基堅實、平整是為了排管敷設后不沉陷,以保證敷設后的電纜安全運行。
本條第一款中在人行道下面敷設時,承受壓力小,受外力作用的可能性也較小,且地下管線較我,故埋設深度要求淺些。
電纜管的連接,要求管孔對準無錯位,以免影響管路的有效管徑,保證敷設電纜時穿設順利。
第四章 電纜支架的配制與安裝
第4.0.1條 第一、二款的要求是一般性規定,旨在使制作的電纜支架牢固、整齊、美觀。在現場批量制作普通角鋼電纜支架時,可事先做出模具。
許多地方電纜隧(溝)道內空氣潮濕、積水,有時支架浸泡在水中,致使電纜支架腐蝕嚴重,強度降低。因此在制作普通鋼制電纜支架時,應焊接牢固,并應作******的防腐處理。
第4.0.2條 本條參照能源部標準《發電廠、變電所電纜選擇與敷設設計技術規程》(SDJ26-89)對電纜支架層間距離作出了規定。
為便于電纜的敷設和抽換,在確定電纜支架的層間距離時應加以驗算,保證在同一動架上敷設多根電纜時,能夠進行里外移動和更換電纜。
第4.0.3條 普通型電纜支架的固定一般直接焊接在預埋鐵件上。
電纜橋架中支吊架的固定方式有:(1)直接焊接在預埋件上;(2)先將底座固定在預埋件上或用膨脹螺栓固定,再將支吊架固定于底座上。實際施工中應按設計要求固定,以保證安全可靠。
本條對電纜支架(包括普通型電纜支架和橋架的支吊架)安裝位置的誤差提出了要求,主要是從美觀上考慮。橋架的支吊架位置縱向偏差過大可能會使安裝后的梯架(托盤)在支吊點懸空而不能與支吊架直接接觸。橫向偏差過大可能會使相鄰梯架(托盤)錯位而無法連接或安裝后的電纜橋架不直影響美觀。因此對橋架支吊架的位置誤差應嚴格控制。
電纜支架***上層和***下層至溝頂、屋頂或溝底、地面的距離,參考《發電廠、變電所電纜選擇與敷設設計技術規程》(SDJ26-89),加入了對電纜橋架的一般要求。
第4.0.5條 采用橋架敷設電纜,在電力、化工、冶金等企業中已廣為應用。電纜橋架的優點是制作工廠化、系列化,質量容易控制,安裝方便,安裝后的電纜橋架美觀整齊。
電纜橋架的種類有:鋼制電纜橋架、鋁合金制電纜橋架和玻璃鋼(玻璃纖維增強塑料,簡稱玻璃鋼)制電纜橋架。***學用的是鋼制電纜橋架,鋁合金和玻璃鋼電纜橋架在個別工程中也有應用。
zg****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已制定出鋼制電纜橋架標準,在使用鋼制電纜橋架時,應采用符合標準的產品,以保證電纜橋架的質量和使用壽命。
第4.0.6條 鋁合金制托架與鋼制支吊架直接接觸時會產生電化學腐蝕,為避免鋁合金托架的腐蝕,較為簡便的方法是在鋁合金托架和鋼制支吊架間加絕緣襯墊。可利用電纜上剝下來的塑料護套切割而成。
第4.0.7條 本條參考《發電廠、變電所電纜選擇與敷設設計技術規程》(SDJ26-89)制訂。鋼的線膨脹系數為0.000012/℃,鋁合金的線膨脹系數約為0.000024/℃。當鋼制電纜橋架的長度為30m時,如果安裝時與運行后的***大溫差按50℃計,則電纜橋架的長度變化為:0.000012×50×30m=18mm。因此施工時應按規定設置伸縮縫。伸縮縫處采用伸縮連接板連接時,一般不必考慮伸縮縫的距離。廠家定型的伸縮連接板連接后的伸縮距離均能補償橋架由于環境溫度變化而引起的熱脹冷縮。
第4.0.9條 為避免電纜發生故障時危及人身安全,電纜支架(包括橋架)均應******接地,較長時還應根據設計進行多點接地。
第五章 電纜的敷設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5.1.1條 在敷設前應把電纜所經過的通道進行一次檢查,防止影響電纜施工。
本條第四款要求保持的充油電纜油壓是為了防止敷設時壓扁電纜。
由于電纜放線架放置不穩,鋼軸的強度和電纜盤的重量不配套,常常引起電纜盤翻倒事故。為了保證施工人員的安全和電纜施工質量,對本條第五款的要求應予重視。
電纜中間接頭的事故率在電纜故障中占較大比例,電纜中間接頭往往是在施工中沒有根據電纜長度合理安排敷設造成的。故此增加了合理安排每盤電纜的要求。
第5.1.3條 在三相四線制系統中,如用三芯電纜另加一根導線,當三相系統不平衡時,相當于單芯電纜的運行狀態,在金屬護套和鎧裝中,由于電磁感應將產生感應電壓和感應電流而發熱,造成電能損失。對于裸鎧裝電纜,還會加速金屬護套和鎧裝層的腐蝕。
第5.1.4條 在設計時,一般來說并聯使用的電纜型號、路徑長度都是相同的,即使型號不同,也會考慮到電流分配問題,以滿足實際運行的要求。本條是規定旨在考慮施工現場因工期緊、電纜貨不全等問題,敷設并聯使用的電纜時采用不同型號的電纜代用,可能造成一根電纜過載而另一根電纜負荷不足影響運行安全的現象。因為絕緣類型不同的電纜,其線芯***高允許運行溫度也不同,同材質、同規格而絕緣種類不同的電纜其允許載流量也不同,同材質、同規格而絕緣種類不同的電纜其允許載流量也不同。因此在施工時如采用不同型號的電纜代用,應考慮到上述問題,并聯使用的電纜 盡量采用同型號的。在敷設時長度也應盡量相同,以免因負荷不按比例分配而影響運行安全。
第5.1.5條 電纜敷設時不可能筆直,各處均會有大小不同的蛇形或波浪形,******能夠補償在各種運行環境溫度下因熱脹冷縮引起民的長度變化。因此,只要求在可能的民政部下,終端頭和接頭附近留有備用長度,為故障時的檢修提供方便。對于電纜外徑較大、通道狹窄無法預留備用段者,本規范不作硬性規定。
高壓電纜的伸縮問題在產品結構和施工設計中有所考慮。
第5.1.6條 本條參照能源部的《發電廠、變電所電纜選擇與敷設設計規程》(SDJ26-89)中表4.2.9而制訂。
第5.1.7條 本條參照《橡皮和塑料絕緣控制電纜、橡皮絕緣電力電纜》(JB678~679-77)、《聚氯乙烯絕緣聚氯乙護套電力電纜》(JB1597-75)、《粘性油浸紙絕緣金屬套電力電纜》(JB2926-81)、《不滴流油浸紙絕緣金屬套電力電纜》(JB2927-81)和《交流330kV及以下油紙絕緣自容式充油電纜及附件》(GB9326-88)而制訂。為了便于記憶,對上述標準中的有些數據作了歸整或采取上述標準中電纜裝盤時的盤軸直徑與電纜外徑的比值。在施工時電纜的彎曲半徑不應小于本條的規定,以保證不損傷電纜和設運后的安全。
第5.1.8條 表5.1.8的數據是參照《粘性油浸紙絕緣電力電纜》(JB2926-81)而制訂的。與原規范相比,表5.1.8去掉了3kV和20kV電壓級,以便和國家標準電壓級相符。當實際施工中有上述電壓級的電纜時,3kV可參照1kV執行,20kV可參照35kV執行。
適用于高落差的電纜有橡皮和塑料絕緣電纜、不滴流紙絕緣電纜和縱向鎧裝的高落差充油電纜。
第5.1.9條 電纜從盤的上端引出可以減少電纜碰地的機會,且人工敷設時便于施工人員拖拽。實際放電纜時都是這樣做的。
第5.1.10條 本條規定了機械敷設電纜時的牽引強度要求,機械敷設電纜時的牽引方式一般有牽引頭和鋼絲網套兩種。采用牽引頭牽引電纜是將牽引頭與電纜線芯固定在一起,受力者為線芯;采用鋼絲網套時是電纜護套受力。
本條參照《高壓充油電纜施工工藝規程》增加了塑料護套的允許牽引強度。目前塑料電纜的應用越來越廣泛,塑料電纜的外護套一般為聚氯乙烯,國產塑料電纜***高電壓已達110kV。實際施工中有采用鋼絲網套牽引塑料電纜的,故本條對塑料護套的允許牽引強度作出了規定。
充油電纜的***大牽引力是參照《高壓電纜線路》而制訂的。我國生產和充油電纜油道直徑一般為12mm,使油道變形的***大牽引力約為27kN,為防止牽引力過大造成電纜油道變形損壞電纜,除應按受力部分允許牽引強度確定***大牽引力之外,還不應超過27kN。
第5.1.11條 機械化敷設電纜的速度過快會出現下列問題:(1)電纜容易脫出滑輪;(2)造成側壓力過大損傷電纜;(3)拉力過大超過允許牽引強度。所以在機械化敷設電纜時,應將敷設速度控制在一定范圍內,高壓電纜敷設速度應適當放慢。日本三菱電纜公司的110kVXLPE電纜的技術文件規定為6~10m/min。
第5.1.12條 在敷設路徑落差較大或彎曲較多的場所,用機械敷設大截面特別是35kV及以上電纜,如施工前不按多種方案計算電纜各點所受的拉力和側壓力,很可能在施工中超過允許而損傷電纜。電纜所受的拉力和側壓力與電纜盤架設的位置、電纜牽引方向和電纜穿管材料的摩擦系數等因素有關。
第5.1.13條 盤在卷揚機滾筒上的鋼絲繩放開牽引電纜時,鋼絲繩本身存在著扭力,如直接牽引牽引頭或鋼絲網套,會將此扭力傳遞到電纜上,使電纜受到不必要的附加應力。
防捻器是一種兩端可以自由轉動的裝置,敷設電纜時將防捻器加在牽引鋼纜和牽引頭或鋼絲網套之間,使鋼纜的扭力不致傳到電纜上。
第5.1.14條 本條參照水利部編制的《高壓充油電纜施工工藝規程》和《高壓電纜線路》而制訂,充油電纜的油道是中空的,敷設時雖然保持一定的油壓,但如轉彎處側壓力過大,也會使油道變形損傷電纜。另外,高壓單芯電纜的外護層有絕緣要求,其材質一般是聚氯乙烯和聚乙烯,當側壓力超過3kN/m時,有可能將護層壓壞,這是不允許的。因此在施工前應計算電纜上各點所受的側壓力,使其在敷設過程中不超過規定的數值以保證電纜敷設質量的安全。
第5.1.15條 對本條的規定說明如下:
一、 在塑料電纜的使用中,有些人認為不怕水,電纜兩端即使不密封電纜內進入一些水分也不要緊,這種觀念是錯誤的。塑料電纜進水后,在試驗時一般不會發現問題,即使線餅進水,進行直流耐壓和泄漏電流試驗時也不會發現影響電纜使用的問題。但是高壓交聯聚乙烯電纜線芯進水后,在長戎運行中會出現水樹枝現象,即線芯內的水分呈樹枝狀進入塑料絕緣內,從而使這些地方成為薄弱環節。據有關科研人員介紹,塑料絕緣電纜線芯進水后,一般運行6~10年即顯現出由此而造成的危害。此外高壓交聯聚乙烯電纜接頭在模塑成形加熱時,線芯中的水汽進和輻照交聯聚乙烯帶的層間,形成氣泡,影響接頭質量。
塑料護套電纜,當護套內進水后,會引起內鎧裝銹蝕。所以為了保證電纜的施工質量和使用壽命,塑料電纜兩端也應做好防潮密封。
二、 充油電纜的切斷前,先在被分割的一端接上壓力油箱,切斷后兩端均可用壓力油箱的油分別沖洗切斷口,并排出封端內的空氣和雜質。
在連接油管路時,可用壓力油排除管內的空氣,并在有壓力的情況下進行管路連接,以免接頭內積氣。
充油電纜的切斷口所抬起的高度,只要高于其兩側電纜的外徑,電纜內就不易進氣。
第5.1.16條 參照《粘性油浸紙絕緣金屬套電力電纜》(JB2926-81)、《不滴流油浸紙絕緣金屬套電力電纜》(JB2927-81)、《交流330kV及以下油紙絕緣自容式充油電纜及附件》(GB9326-88)、《橡皮和塑料絕緣控制電纜、橡皮絕緣電力電纜》(JB678~679-77)和《聚氯乙烯絕緣聚氯乙烯護套電力電纜》(JB1579-75)而制訂。
當施工現場的溫度不能滿足要求時,應采取適當的措施,避免損傷電纜,如采取加熱法或躲開寒冷期敷設等。
一般有如下加熱方法:
一、用提高周圍空氣溫度的方法加熱。當溫度為5~10℃時,需72h;如溫度為25℃,則需24~36h;
二、用電流通過電纜導體的方法加熱,加熱電流不得大于電纜的額定電流,加熱后電纜的表面溫度應根據各地的氣候條件決定,但不得低于5℃。
經烘熱的電纜應盡快敷設,敷設前放置的時間一般不超過1h。當電纜冷至低于表5.1.13中所列的環境溫度時,不宜彎曲。第5.1.20條 對于本條第三、第四款的規定,由于熱脹冷縮和機械外力哪刮風等,固定處會逐漸磨損,從而損傷裸鉛(鋁)套或單芯電纜的外護層絕緣,在施工時應加以注意。第四款中的“絕緣襯墊”采用帶弧形的瓷襯墊、橡皮和聚氯乙烯等均可。
第5.1.21條 沿電氣化鐵路或有電氣化鐵路通過的橋梁上敷設的電纜,由于電纜兩端的金屬護層是接地的,故此有地下雜散電流通過,并在其上產生電勢;而電纜支架和橋梁構架是直接接地的,其電位與地相同;電纜金屬護套的電位和地電位可能不同。因此如果電纜金屬護層不與支架或橋梁絕緣,應可能發生火花放電現象,燒壞電纜金屬護層而發生事故。
在鋼伯企業的廠區內,由于雜散電流較大,也存在這樣的問題,應引起注意。
第5.1.22條 本條的規定有兩個目的:一是防止小動物進入損壞電纜和電氣設備;二是起到堵煙者火、防止火災蔓延的作用。在以往的經驗中,曾多次發生過蛇沿孔洞和管口進入電氣設備造成短路以及老鼠咬壞電纜等造成的事故。發生電纜火災事故時,火也會沿著這些地方進入配電室和控制室燒毀配電設備和控制設備,以往的火災事故中不乏其例。
第5.1.23條 裝有避雷針的照明燈塔(包括煙囪照明),其照明電纜引下后,不能直接進入電纜溝,避免高壓反擊,造******身及設備事故。《電氣裝置安全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中有明文規定,應遵照執行。
第二節 生產廠房內及隧道、溝道內電纜的敷設
第5.2.1條 電力電纜與控制電纜分開排列顯得越來越重要。原因有二:一是在發電廠或其它大型企業中,由于機組容量和自動化程度的提高,電纜數量增多,控制電纜的抗干擾要求也日益嚴格,電力電纜與控制電纜敷設在一起,會產生對控制電纜的干擾,千百萬控制設備誤動作。二是電力電纜發生火災后波及控制電纜,使控制設備不能及時作出反應,事故進一步擴大,千百萬巨大損失,修復困難。
電纜在支架上的上下排列順序,根據我國慣例,都是按電壓等級的高低、電力電纜的控制電纜、強電和弱電電纜的順序自上而下排列。但隨著高電壓和大截面電纜的增多,特別是城市供電系統,電纜外徑一般均較大,當電纜從支架上引出或進入電氣盤柜,有時彎曲困難,并難以滿足電纜***小允許彎曲半徑的要求。這時允許將高壓電纜放在下面,同時電纜的放置也較方便。國外引進工程中也有從下面上的排列順序,與從上而下的排列順序沒有原則性的差別。
第5.2.2條 多根并列敷設的電力電纜間距對電纜載流量有較大影響,對于不同的間距,設計中對載流量的修正有所考慮。因此在敷設施工時,電纜間的間距應符合設計要求。
第5.2.4條 本條主要是考慮到電纜的散熱和防火問題。位于鍋爐看火孔和制粉系統防爆門前面的電纜,容易因看火孔噴火和防爆門爆炸百被引燃。在火災事故調查中曾發現過此類問題,施工組織設計時應加以注意。
第5.2.5條 本條也是考慮電纜的防火問題,電纜的麻護層屬易燃物,當因外部的或內部的原因被引燃時,很容易使火災蔓延。
目前,電纜的防腐外護層一般都是聚氯乙烯護套,防腐效果比麻護層好,電纜產品標準中也已淘汰麻護層電纜。但考慮到名地物資供應部門可能還有庫存,施工中還可能會遇到這種電纜,這時電纜的敷設應按本條規定執行。
第5.2.6條 據調查了解,電纜溝中名優灰積水現象很普遍,電纜常常浸泡在水中,灰粉覆蓋電纜,給電纜的安全運行種下了潛在危機。即使蓋好蓋板,也難免進入水、汽、油、灰。某電廠曾因升壓站電流互感器爆炸后,油沿蓋板縫流入電纜溝造成電纜火災事故,造成巨大損失。因此在施工時對本條的規定應給予重視。
第三節 管道內電纜的敷設
第5.3.2條 某變電所的互感器引下線曾因保護管下部彎曲段內積水而致電纜凍壞。因此要求電纜保護管在垂直敷設時,其彎角應大于90°,避免因積水而凍壞電纜。
室外垂直敷設的電纜保護管,經學受到雨水浸蝕。據反映,這部分電纜和鋼管腐蝕相當嚴重,電纜被銹在鋼管里,拉都拉不出來。因此有的單位把保護管沿軸線割成兩半圓,或用2~2.5mm厚的鐵板加工成兩個半圓后用卡子固定,雨水順著縫隙滲到外面使電纜不受影響,運行多年來,情況******。這對于室外爬桿敷設的電纜,施工方便,電纜和管子均不易腐蝕。
第5.3.3條 為了確保電纜能順利穿管并不損傷電纜護層,在電纜敷設前疏通管路并清除雜物是必要的。疏通時可用直徑不小于0.85倍管孔直徑、長度約600mm我鋼管來回疏通,再用與管孔等直徑的鋼絲刷清除管內雜物。
第5.3.4條 目前,無論本國設計的工程還是引進工程,都有一根管敷設多根電纜的情況。原來一般要求一根管道只敷設一根電力電纜,可敷設多根控制電纜。鑒于當前的實際情況,本條規定“穿入管中電纜的數量應符合設計”。對于交流單芯電力電纜,因電磁感應會在鋼管中產生損耗,從而對電纜的運行產生影響,故要求“交流單芯電纜不得單獨穿入鋼管內”。
第四節 直埋電纜的敷設
第5.4.1條 在電纜線路通過的地段,有時不可避免地存在本條所列在損于電纜的因素,只要采取一些相應措施如穿管、鋪砂、筑槽、毒土處理等,或采用適當的電纜,即可使電纜免于損壞。
第5.4.2條
一、電纜穿越農田時,由于深翻土地、挖排水溝和拖拉機耕地等原因,有可能操作電纜。因此敷設在農田中的電纜埋設深度不應小于1m。
二、東北地區的凍土層厚達2~3m,要求埋在凍土層以下有困難。施工時在電纜上下各鋪以100mm厚的河砂;還有用混凝土或磚運動會在溝底砌一淺槽,電纜放于槽內,槽內填充河砂,上面財蓋以混凝土板或磚塊。這樣可防止電纜在運行中受到損壞。
第5.4.5條 對于直埋電纜,鋪砂好還是鋪軟土好,有不同的看法。在南方水位較高的地區,鋪砂比鋪軟土的電纜易受腐蝕。在水位較低的北方地區,因砂松軟、滲透性好,電纜經常處于干燥的環境中,從挖出的電纜看,周圍的砂總是干的,不怕凍、腐蝕性小。因此采用砂還是軟土,應根據各地區的情況而定。
混凝土保護板對防止機械損傷效果較好,有條件者應首先采用。
第5.4.6條 本條規定了直埋電纜方位標志的設置要求,以便于電纜檢修時查找和防止外來機械損傷。
第5.4.7條 在直埋電纜回填土前,應進行中間檢查驗收,如電纜上下是否鋪砂或軟土、蓋板是否齊全等,以保證電纜敷設質量。
第五節 水底電纜的敷設
第5.5.1條 水底電纜應按跨越長度訂貨。太長度水底電纜,當超出制造廠的制造能力時,由制造廠制作工廠軟接頭;由于某種原因分盤交貨時,可按施工方案,先接成軟接頭,再進行敷設。
現有的水底電纜線路上的軟接頭,已有了很好的運行記錄。
第5.5.2 條 、第5.5.3 條 水底電纜的敷設,要求平放在河床上,如電纜懸離河床,長期受水流沖刷會磨損電纜,敷設在河床穩定和河岸很少沖損的地方,能避免產生電纜懸離河床而損壞電纜.
在碼頭港灣等經常停船處,船只拋錨和航道疏通都可能損壞電纜,為確保電纜安全運行,須***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有條件時盡可能深埋敷設。
第5.5.4 條 水底電纜自水底撈起加裝接頭后,再放入水底。電纜放入水底的位置,比曾在水底的位置向上游或下游移1倍水深,相鄰兩條電纜在打撈時,如潮流相反,兩根電纜在水底可能交叉重疊。為避免此種現象,其間距至少應有2倍水深。
其間距應按水底挖泥邊坡、挖泥位置控制的偏差和安全距離等因素決定。不******型的埋設手段,各有其不同的作業間距。深埋電纜之間的距離,應保證在一條電纜施工時不損壞另一條已安裝的深埋電纜。
第5.5.5 條 對引到岸邊的部分電纜加強機械保護,主要是為避免在高水位受到撐篙的機械損傷。在低水位時,這部分電纜可能露出水面,避免電纜裸露受到損傷。
第5.5.7 條 由于在岸邊水底電纜受水流沖刷易發生位移,岸邊接頭的導體連接是薄弱環節,如不裝設錨定固定裝置,會使接頭受到拉力而拉脫連接導體,造成斷線故障。
第5.5.8條 由于水底電纜敷設的環境和條件錯綜復雜,施工技術要求高,施工前須***進行組織設計,確定敷設方法,制定施工方案,選擇符合要求的敷設船只,組織足夠的施工人員,配備完備的機具、設備和儀器。
第5.5.9 條 對于能夠采用盤裝的水底電纜,在水域不太寬,而且流速小的河道上施工,可將電纜盤放在岸上,將電纜浮懸在水面上,由對岸鋼纜牽引敷設;在江面寬、流速在、航行船頻繁處施工,應銜電纜盤放在敷設船上邊航行邊敷設。
電纜在河底拖拉不僅會損傷電纜護層,甚至會因拉力過大使電纜鎧裝退扭并拉斷導線,因此敷設中是不允許的。
第5.5.10 條 不能將整條電纜裝 在一個電纜盤的電纜,電纜只能先散裝圈繞在適當的敷設船內,一般宜在制造廠碼頭裝運直接至現場敷設,避免中間過駁。
電纜的圈繞方向,應根據鎧裝繞包方向,電纜經圈繞或放出后,鎧裝完整緊密。為了消除電纜在圈入或放出時因旋轉而產生的剩余扭力,防止敷設時打扭,電纜放出時須***經過具有足夠退扭高度的放線架、滑輪、剎車至入水槽,再敷設至水底。敷設的過年引方式,根據不同情況可采用拖輪綁拖或鋼纜牽引。
第5.5.12 條 為了減少敷設船受潮流、潮差產生水流和風力的影響產生航線偏差和便于目測船位,隨時觀察岸上導標,及時糾正航線,確保按設計路徑敷設電纜,因此要求按本條文規定的氣象條件進行施工。
第5.5.13 條 水義電纜敷設要特別注意防止電纜打扭和打圈損傷電纜造成事故。敷設船的放線架保持適當的退扭高度是為了消除電纜放出時因旋轉而產生的剩余應力,避免電纜入水時打扭或打圈。
水底電纜敷設過程中始終要保持一定的張力。一旦張力為零,由于電纜鎧裝的扭應力,會造成電纜打扭。電纜敷設中靠控制入水角控制電纜張力。電纜敷設張力近似計算公式如下:
T=W·D(1-cosθ)
式中T——敷設張力;
W——電纜的水中重量;
D——水深;
θ——入水角。
應根據水深,電纜重量和需要的敷設張力確定敷設時控制入水角的范圍。入水角過大會使電纜打圈,入水角過小敷設時拉力過大,可能超過電纜允許拉力而損壞電纜。敷設速度控制在20~30m/min比較容易控制敷設張力和確保施工安全。一般用鋼纜牽引敷設船能控制在上述速度,但用拖輪或自航船牽引,采用上述速度就不能有******的舵效,不能有效地控制航向,因此拖輪或自航般敷設速度一般在3~5節(1節=30m/min)左右,才能有效控制航向。
第5.5.14條 為了使水底電纜敷設能有效、及時地控制在設計路徑范圍內,并使電纜的敷設長度符合設計要求,兩岸設立導標便于目測船位和用儀器進行校核。
第5.5.15條 水底電纜登陸、船身轉向、甩出余線是水底電纜敷設中***易打扭的施工環節,余線入水時須***始終保持張力,余線應順潮流入水。逆流入水易使電纜失去張力、打扭。船身在轉向時,要求敷設船不能后退或原地打轉。
將余線全部浮托在水面上,既能減小牽引電纜的牽引力,又便于將電纜按設計路徑放入水底。
第六節 橋梁上電纜的敷設
第5.6.1條 敷設于木橋上的電纜穿在鐵管中,一方面能加強電纜的機械保護,另一方面能避免因電纜絕緣擊穿,短路故障電弧損壞木橋或引起火災。
結鋼結構或鋼盤混凝土結構的橋梁,放在人行道下可穿在耐火材料的管內能確保電纜和橋梁的安全。
電纜避免太陽直射是為了不降低電纜的輸送容量和避免電纜護層加速老化。
第5.6.3 條 根據電纜長期運行經驗,敷設在橋梁上的電纜,如不采取防振措施,會使電纜長期受振動,造成電纜護層疲勞龜裂、加速老化。
第六章 電纜終端和接頭的制作
第一節 一般規定和準備工作
第6.1.1條 電纜終端和接頭一般是在電纜敷設就位后現場制作,要求施工人員對電纜及其終端和接頭的結構、所用材料應有一定的了解,有時還應具備某種操作技巧才能確保安裝質量。當前瓣材料、新結構、瓣工藝發展迅速,電纜終端和接頭技術日益更新,因此要求制作電纜終端和接頭進應由熟悉工藝的人員參加或指導。
第6.1.2條 電纜終端和接頭的種類型式較多,結構、材料不同,要求的操作技術也各有特點。本規范只提出基本要求和主要的質量標準,具體執行時除應遵守本規范外,還應按有關工藝進行制作,確保安裝質量。
第6.1.3條 制作電纜終端的接頭一般是在現場對電纜絕緣進行處理,并以某種方式附加絕緣材料。施工現場的環境條件如溫度、濕度、塵埃等因素直接影響絕緣處理效果,隨著電壓等級的提高,這方面的要求也愈來愈嚴格。考慮到施工現場條件復雜,一般情況下不作硬性規定。因此條文中僅對6kV及以上電纜室外制作終端和接頭的環境在原則上提出了應予注意的問題和自理方法,對110kV以上電纜終端和接頭的制作環境給予了明確規定。
第6.1.4條 考慮到35kV及以下電纜終端和接頭的品種繁多,特別是橡塑絕緣電纜及其附件發展較快,為幫助現場人員正確合理地選擇,提出了幾項基本原則。
橡塑絕緣電纜常用的終端和接頭型式有自粘帶繞包型、熱縮型、預制型、模塑型、彈性樹脂繞澆注型等,簡介如下:
繞包型是用自粘性橡膠帶繞包制作的電纜終端和接頭。
熱縮型是由熱收縮管件如各種熱收縮管材料、熱收縮分支套、雨裙等和配套用膠在現場加熱收縮組合成的電纜終端和接頭。
預制型是由橡膠模制的一些部件如應力錐、套管、雨罩等組成,現場套裝在電纜末端構成的電纜終端和接頭。
模塑型是用輻照交聯熱縮膜繞包后用模具加熱使其熔融成整體作為加強絕緣構成的電纜終端和接頭。
彈性樹脂澆注型是用熱塑性彈性體樹脂現場成型的電纜終端和接頭。
油浸紙絕緣電纜常用的傳統型式如殼體灌注型、環氧樹脂型,由于瀝青、環氧樹脂、電纜油等與橡塑絕緣材料不相容(兩種材料的硬度、膨脹系數、粘接性等性能指標相差較大),一般不適合用于橡塑絕緣電纜,應予以注意。
第6.1.5條 選擇絕緣材料用于制作電纜終端和接頭時,對用于橡塑絕緣電纜的材料應選用彈性較大的材料,確保附加絕緣與電纜本體絕緣有******接觸,如自粘性橡膠帶、熱收縮制品和硅橡膠、乙丙橡膠制品等;而用于油紙電纜終端和接頭的材料常用的有黑玻璃絲帶、聚氯乙烯帶、聚四氟乙烯帶、環氧澆鑄劑等。
第6.1.6條 電纜線芯的連接是電纜終端和接頭的重要組成部分,連接金具、壓接鉗及其模具的選用直接影響連接質量。橡塑絕緣電纜線芯一般為圓形緊壓線芯,與其配套的連接金具尚未標準化,因此在選擇金具時應特別予以注意,確保連接質量,避免運行中發生過熱現象。
第6.1.7條 控制電纜的芯線為單股線,連接后牢固性較差。根據以往的運行經驗,應盡量避免接頭。
第6.1.8條 塑料絕緣電纜內部有水運行時將導致絕緣內部產生水樹,會嚴重地影響使用壽命,因此應盡量避免,特別是防止從電纜端頭進水。判斷橡塑絕緣電纜是否受潮進水,尚無簡單可靠的方法,只限于直觀檢查是否有水的一些跡象,如線芯內有無水跡、銅屏蔽帶有無腐蝕、外屏蔽有無附著水珠等跡象。對端部有水的電纜段應酌情采取措施,可能時應割除受潮電纜段。
第6.1.9條 接地線的截面應按電纜線路的接地電流大小而定,但實際工程往往缺乏這方面的資料,表中推薦值為通常選用值。橡塑絕緣電纜的接地線應使用鍍錫編織線,便于錫焊和引出。
第二節 制作要求
第6.2.1條 由于塑料絕緣電纜材料密實、硬度大,有時半導電屏蔽層與絕緣層粘附緊密,而當前專用工具尚不完善普及,造成剝切困難,易損傷線芯和保留絕緣層的外表面,應特別注意。
第6.2.2條 為確保充油電纜線路施工質量,提出了接頭、低位終端、高位終端的施工順序。
第6.2.3條 提出了制作中、低壓電纜終端和接頭須***采取的措施。由于電纜及其附件種類繁多,具體施工方法和措施應遵循工藝導則。6kV及以上電纜在屏蔽或金屬護套端部電場集中,場強較高,須***采取有效措施減緩電場集中。常用方法有脹鉛,制作應力錐,施加應力帶、應力管等措施,均有效。
第6.2.4條 根據能源部教育司培訓電力電纜技工教材,給出了制作35kV及以下電纜終端和接頭的關鍵剝切尺寸。對新型配套附件,該尺寸僅供參考。
第6.2.5條 制作塑料絕緣電纜終端和接頭須***除去部分半導電屏蔽層,根據塑料絕緣電纜半導電屏蔽層的型式,提出了不同的除去方法。對包帶石墨屏蔽層須***使用溶劑如丙***、三氯乙烯等,擦抹時應從高壓部位往接地方向單向擦抹,不要往復進行,避免把導電粉末帶向高電位。
第6.2.6條 三芯油紙電纜終端和接頭的制作關鍵是部分保留統包絕緣,扳彎線芯時不得損傷紙絕緣,繞包附加絕緣、灌注填充絕緣材料時應盡量消除線芯分支處的氣隙。
第6.2.7條 為了確保制作充油電纜終端和接頭的施工質量,包繞附加絕緣時應保持一定油量不間斷地從絕緣內部滲出,避免潮氣侵入和減少包繞時的外來污染,因此不應******關閉壓力油箱。滲出的油及時排出,可提高終端內油質質量。
第6.2.9條 三芯電力電纜接頭兩側電纜的金屬屏蔽層和鎧裝層不得中斷,避免非正常運行時產生感應電熱而發生放電的危險。
第6.2.10條 三芯塑料絕緣電纜日趨普遍,其銅帶屏蔽和鋼鎧在塑料護套之內,端部須*********接地。否則當三相電流不平衡時,鎧裝層因感應電勢可能產生放電現象,嚴重時可能燒毀護層。因此鋼鎧也須*********接地。銅屏蔽和鋼鎧可分別接地,便于試驗檢查護層,亦可同時接地。
第6.2.11條 運行經驗表明,中、低壓電纜終端和接頭故障大部分是由于密封不良、潮氣侵入絕緣造成,電纜終端和接頭的堵漏密封是確保質量的另一關鍵。塑料護套的采用日趨普遍,其密封處理***好同時采用兩種以上方法,效果***佳,如用膠粘劑密封后外包自粘橡膠帶綁扎包緊。
第七章 電纜的防火與阻燃
第7.0.1條 據原水電部電纜火災組1984年12月至1985年1月所作的調查,自1960年以來僅發電廠發生的電纜火災事故就達62起,且隨著機組容量的增大、電纜增多,電纜水災事故所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日益嚴重。其它部門如化工、冶金等企業的電纜火災事故也時有發生。因此電纜的防火及阻燃顯得越來越重要。
造成電纜火災事故的原因不外乎外部火災引燃電纜和電纜本身事故造成電纜著火。因此除保證電纜敷設和電纜附件安裝質量外,在施工中應按照設計做好防止外部因素引起電纜著火和電纜著火后防止延燃的措施。
第7.0.2條 本條列舉了目前常用的防止電纜著火和延燃的措施,這幾種措施對電纜的防火及阻燃都很重要。具體工程中采用哪些措施,應按照設計要求。產品來自:www.zgsljt.com
第7.0.3條 近年來,隨著電纜防火的要求日益提高,防火材料的品種發展很快,產品的技術標準和工藝規定還沒統一,所以現在市場上銷售的產品有些是經過產品技術鑒定的,有些沒有。為了保證產品質量,達到防火效果,本條特別提出了對產品的質量和按使用工藝編制施工措施的要求。
第7.0.4條 目前,工程中使用的電纜防火涂料型號較多,如各型氨其膨脹防火涂料、過氯乙烯其防火涂料等,各產品的施工工藝如涂刷資助數或厚度、間隔時間等不盡相同,因此應嚴格按涂料的施工工藝說明施工,以保證其防火阻燃效果。
第7.0.5條 本要提出了防火包帶的繞包要求,繞包時一般為半重疊方式。繞包后綁扎是為了使包帶在電纜上緊密、不松脫。
第7.0.6條 對于較大的電纜貫穿孔洞如電纜貫穿樓板處等,采用防火堵料封堵時,應實際情況,用耐火材料加工成具有一定強度的襯板襯托防火堵料,保證封堵后牢固并便于更換電纜時拆裝。封堵密實無孔隙以有效地堵煙堵火。
第7.0.7條 實驗證明采用防火門的阻火墻構成防火隔離段時,防火門嚴密、孔洞封堵,能夠有效地阻火。當阻火墻一側發生火災時,另一側電纜的溫升很低,無不足以使電纜著火。地防火門的阻火墻因可以通風,火災可能蔓延至另一側,因此在阻火墻兩側應施工防火包帶或防火涂料。
第八章 工程交接驗收
第8.0.1條 在電纜線路工程驗收時,應檢查電纜本體、附件及其有關輔助設施質量。產品來自:www.zgsljt.com
一、電纜規格一般按設計訂貨,但因供貨不足或其它原因不能滿足要求時,現場也有“以大代小”或用其它型式代替,此時一定要以設計的修改通知作為依據,否則不能驗收。
標志牌的材料、內容等在裝設時,名目不一,內容各異,花樣很多。為統一起見,在驗收時,應符合第5.1.19條第二款的要求,且不允許錯裝、漏裝。
二、充油電纜油系統是保證施工質量的關鍵,要求供油管路不應滲漏。其滲漏檢測靠油壓表計指示,因此油壓表一定要完好并經校驗合格。報警壓力指示值要符合要求,壓力接點動作可靠,報警系統宜經模擬試驗符合設計。
三、為保證電纜線路的安全運行,要求其輔助設施,如電纜溝蓋板齊全,溝道內無雜物障礙、積水,照明線路及燈具齊全完好,通風機運轉******、風道通暢。
四、防火措施包括阻燃電纜的造型,防火包帶、涂料的類型、繞包及部位應符合設計及施工工藝要求,封堵材料的使用及封堵應嚴密。
電纜的防火由于實際經驗尚不多,驗收時主要以設計和產品使用時工藝要求為準。 |